没有法律效力的斑马线

凌晨聊到智慧马路会不会把斑马线拿掉,我想到一个例子:「行人过路辅助线虽然没有法律效力,但看起来像斑马线也没人敢不遵循」。

一月我说过反方向的事。在美国立一块“此处不可以倒垃圾”,就是真的不能倒;「在台湾同样立一块牌子,是你不要被抓到就好的意思」。两件事放在一起,告示牌有规定却没人当真,辅助线没有法律效力却没人敢闯。我猜驾驶人停不停车,看的是路面上那几道白线像不像斑马线,和法条怎么写关系不大。

后来谈到无人车方案,我的立场是「既然现在要深化无人车的设计,我也只能选择去尊重现有的一些规范,这样才会有可行性」。

另外一件事是停车场。变更都市计划的程序很冗长,我们又没有太充分的理由;如果着眼于未来,随着无人车普及,停车位需求会减少,因为哪怕是现在的有车一族,每天用车时间也不会超过百分之五。我觉得不需要盖那么大的停车场。反而是共乘无人车需要检修场所和充电站,行动杂货店和快递无人车也要有待命和补货的地方。考虑到续航力,以及基地外的路况不一定适合无人驾驶,补货得在基地内完成,不用跑到远处。

本则账目

胜率
—
应验 ÷ 已结算
应验
0
落空
0
待定
1
  1. 180327

    随着无人车普及,停车位需求会减少

    待定
    立账

系列:社会观察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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