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交货币 —— 影院规矩为什么失效
影院里制止拍照,常被当成管得宽。《电影产业促进法》第三十一条写得很清楚:未经权利人许可,任何人不得对正在放映的电影录音录像,影院工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要求删除。帖子里记的是「毕竟现在的演唱会、电影、音乐会,更多是作为一种社交货币存在,仿佛把朋友圈发出去才值回票价,内容本身没人在乎,就算假唱也没关系」。
把现场当素材,规矩就只剩妨碍。另一句是「或许一种新的观影文化正在取代旧的观影文化,在经历三年破坏之后,让观众走进电影院才是最重要的,为此可以放弃一些 old money 才有感知的东西」。2020 年 7 月 20 日影院复工时,规定上座率不超过 30%、全程戴口罩、禁止饮食;先让人回来,再谈秩序,这条线走了三年。
执法成本也摆在那里:一个厅几十个人,手机屏幕一亮,工作人员从后排看不清是谁;真走到要求离场,争执比一张电影票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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