Aaron Lau(韩栖)

共享充电宝 —— 每 1% 一毛钱的账

Aaron Lau(韩栖)189 字 · 约 1 分钟社会观察

共享充电宝的计价单位是小时,手机电池的容量单位是 mAh,两者本来不该放在一起算。有人把一次满充拆成了百分比:「每 1% 电量(22mAh)约等于 0.1 元」。

iPhone 12 mini 的电池是 2227mAh,从 2% 充到 100%,花掉十块钱。按居民电价,8Wh 左右的电量不到一分钱。剩下的部分买的是柜机、场地和那根线。柜机的成本在场地和运维,电费占比很小。

充电宝的电池容量和手机电池的容量不是一回事,升压和线材还会再损耗一层。电费按度算,服务费按小时算,两笔账混在一起,用户看到的是十块钱一次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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